中心首页
中心概况
师资队伍
实验教学
仪器平台
规章制度
特色资源
中心活动
 
首页
>>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 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实验室实习守则
发布日期:2012-05-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实验室实习守则

 

第一条  在实验室进行实习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指导,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和秩序。

第二条  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发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带教老师报告,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  实验在进行中,实习学生不得离开或随意走动,严格保障实验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  校外单位借用实验室或实验仪器设备,需事先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费。

第五条  严禁在实验室内休息、就餐,不得用实验设备处理食物,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

第六条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每个实验室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