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仪器及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规则
一、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玻璃仪器及药品库房重点服务于教学,库房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并要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玻璃仪器及药品库房以以零发磨口仪器和药品为主。大批量使用的药品和普通玻璃仪器,使用单位应直接对供应科预算。
三、本库房原则上只对教学准备和教学实验发放。本科生需持有带教教师签字的申请单到库房领取仪器和药品。
四、本室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验教学预算做出学期计划或年度计划,磨口仪器应根据库存情况提前预算,以不影响教学使用为原则。
五、不能及时供应的仪器或药品,而影响教学的应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
六、临时请购计划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前交库房以作准备,当急用且时间又紧迫时,
可与库房管理人员协商,如果库存有余,原则上可发给。
七、库房在每学期结束前,统计学生破损仪器单和药品领用情况,将统计后的结果交实验中心办公室。
八、药品库与玻璃仪器库应做到帐物相符,每年12月底进行总结算,列表上报。
九、原则上不将仪器借出,如确有特殊困难,应写明情况,向管理人员申请,待批准后即可借出。归还时应清洗干净。
十、库房每年清点一次。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1997年11月第二次修订
2010年4月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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