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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实验主持职责
发布日期:2012-05-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实验中心实验主持职责

(实验中心教学会议讨论通过  2006.7.620104月修订)

 

药学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实行实验主持负责制,其职责为:

  

一、        培训、规范所有上岗研究生(长学制、统招)的岗前教育工作;

二、        主持教学实验项目的设计、开发、实验教材的编写、实验大纲和进度制定以及实验课程的讲授和本门实验课程的评价与考核;

三、        参加中心的教学会议,负责实验教学团队的组建和研究生助教培训,并评估助教的带教成绩;

四、        参与管理整个实验教学环节,列席实验中心专职人员的考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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