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试行)
培训对象:
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于第一年起均应纳入医学部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期限:
本科毕业生为五年;硕士毕业生为二年,(含实习/试用期)。
培训目标:
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应为二级学科的培训,通过以教学能力培训为重点的全面素质培训,达到本校的讲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教学精益求精,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地献身于人民教育事业。
3.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教学技能。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新进展及相关学科的知识。
4.能独立完成本专业的实习、实验教学任务和一定数量的理论讲授任务。
5.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研究工作,能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6.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培训内容:
1.政治思想:参加有关政治、经济、法律等有关内容的报告和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政治水平。
2.职业道德:加强人文精神,专业思想,师德学风的学习。
3.专业理论:
(1) 参加岗前培训所规定的理论学习。
(2) 以自学为主,学习本专业的有关专著和专业文献。
(3)二年内完成本专业本科生的一轮课程教学听讲。
4.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阅读本专业的经典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每年须完成2篇外文文献译文。培训期结束时应达到每小时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500个印刷字符以上。
5.科研能力:初步掌握科研方法,在上级教师指导下,每年在科室作一次文献综述报告,培训期内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的学术/教学论文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
6.教学能力:
(1) 本专业实验或实习教学能力。
(2) 带实验、实习教学,按照要求完成实验实习教案。
(3) 参加一定量学时的培养性讲课并写出符合要求的教案。
(4) 完成院系或教研室规定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5) 参加校、部、学院系(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观摩、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技能的训练。
(6) 必需承担并完成一年的兼职班主任工作。
(7)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能力。
培训方式:
通过自学、听课、教学观摩等提高专业理论水平,通过教学技能、听课、教学观摩和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能力,通过参加科研、社会实践、管理等工作提高科研和综合能力。各系和教研室应明确每位青年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实行系主任负责制,明确一位副教授或其以上的教师为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提高教学和科研综合等能力,具体指导和督促其完成教研室规定的教学、科研或管理任务。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内。
以自学为主。参加学院组织的讲座和学术活动。有条件亦可自选院外课程。
考核与考试:
1、考核项目:
(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
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②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开拓创新,工作认真负责,业务上精益求精。
③ 遵纪守法,严格劳动纪律。
④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每年由系主任和指导教师按优、良、中三个等级评定一次,良以上为通过。
(2).出勤时间:除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内因病、事假离岗累积半年以上(含半年),延长培训期1年。公派出国超过一年者,培训期顺延。
(3).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完成培训总则和各学科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
(4).专业理论:除完成岗前培训的学分外,还应完成各学科培训细则所规定的理论学习学分。
(5).计算机:达到医学部现代教育技术和计算机要求标准。
(6).管理工作:完成各学科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和系教研室分配的工作。
2、考试项目和要求:
(1).考试项目: 专业外语/公共医学外语 教学试讲和讲评 (百分制计分,单项淘汰)
(2).考试要求:以各学科培训实施细则为依据。
3、考试与考核的类型和组织:
(1) 岗前培训:由医学部人事处负责组织并实施。
(2) 年度考核:由各学院、系负责组织并实施。
(3) 规范化培训考试:由医学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统一组织。各学院落实专门机构具体实施教学能力考试。
4、考试资格的审定:
(1) 完成规范化培训的青年教师须本人提出申请,各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主管部门按照考核项目中6项指标核查实际完成情况,完成规范化要求者,经医学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方可参加规范化培训考试。
(2) 留校的博士毕业生申请讲师任职资格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方可参加医学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组织的规范化培训考试。
5、规范化培训合格资格的审定:
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第一年的考核与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相结合,其助教任职资格由各学院在考核基础上审定。
完成规范化培训和考试合格者,在医学部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审定其规范化培训合格培训合格资格后,在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其讲师任职资格。
凡考核(第一年考核和培训结业考试)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期一年,再重新参加考核。但只允许重考一次。
北京大学药学院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试行),制定药学院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该细则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培训,即药化、药理、生药、药剂、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
培训对象、培训期限、培训目标同北京大学医学部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草案) 。
培训内容:
1.政治思想
参加校、部组织的有关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等内容的报告和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政治水平。
2.职业道德
强化人文精神、师德学风和专业思想的学习,做到热爱祖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3.专业理论
(1) 各系要制定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各学科要指派一名有经验的副教授以上的教师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负责各项培训内容的落实和指导。
(2) 两年内完成本专业本科生两门理论课程的听讲及习题的解答,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本科生理论教学内容。
(3) 本科毕业生从第3年起要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学术活动,硕士毕业生要选够10学分的博士生课程。具体课程由各学科决定。
(4) 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阅读本专业的专著和期刊,跟踪本专业的知识前沿。针对某一专题至少写一篇综述。
4.专业外语: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本专业经典的外文专著或期刊,每年要完成2篇外文文献译文。
5.科研训练:本科毕业生纳入硕士生的前期科研能力培训计划,硕士毕业生纳入到博士生的前期科研培养计划。
6.教学能力:
(1) 从第一年开始参加本专业的全部教学活动,完成本专业本科生三倍实验工作量的训练,并有详细实验记录及产品。
(2) 带本专科生实验教学,详细写出实验教学教案。
(3) 参加至少18学时(1学分) 的培养性讲课。在本专业内试讲的基础上,写出符合要求的教案。
(4) 在培训期间内要完成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即一轮教学秘书或教学副组长。
(5) 必需参加至少一轮次的校、院或系组织的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的培训。
(6) 必需承担并完成本科生一年的兼职班主任工作。
(7) 掌握并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自行做出多媒体教案。
培训方式:
以自学为主。各系要明确每位青年教师的培训要求,实行系主任负责制。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并具体指导和督促其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按指导一名硕士生的工作量计算。
考核:
考核项目、考试项目和要求、考核组织和资格审定,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草案) ”及各系的细则要求进行。
北京大学药学院药物化学系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