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安全防火制度
一、 实验人员在实验时,禁止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作业。
二、 实验室使用化学物品要随用随领,存量不能超过三天,放置地点要远离火源、电源。
三、 实验需要使用电炉、电烘箱,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上。
四、 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装置,严格掌握烘箱温度。电热设备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
五、 使用氢氧火焰时,氧气瓶、氢气瓶要与实验室隔离。做易燃液体的蒸馏、回收、回流、提纯操作时,要有专人负责。周围不得放置化学易燃、危险物品。
六、 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危害气体的化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七、 用过的废液、废渣要分类装入瓶内及时回收,送往供应科库房。
八、 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材,实验人员会用灭火器。
2010年4月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