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实验中心指导学生实验规范
(基础化学实验中心教学会议讨论通过---2006.7.6)
(药学实验中心实验主持会讨论修订---2010.7.2)
一、药学六年制学生在五年级下学期(即第10学期),统招研究生二年级可到实验中心进行教学实习。学生需提前两个月填写”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助教申请表(从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spspku.bjmu.edu.cn/shiyanzongxin/InforPage/infor-11.html)”,提交实验中心审批。助教工作量为18~36学时,助教成绩以百分制、70分为合格,由中心当学期给出“研究生助教考核证明”。
二、研究生助教上岗前应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在实验主持的指导下,在实验中心完成三倍量的预实验并手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在此基础上手写出该实验的教案,交实验主持审核;
2.旁听实验主持的实验导论课,了解本门课程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3.参加实验主持指导的岗前培训,熟悉"实验中心助教守则";
4.准备好“带教情况记录本”;
三、研究生助教指导学生实验时,需带上当日的实验教案,提前十分钟进入实验室,检查实验准备的情况,仪器、药品如果有问题应及时汇报;检查学生的预习报告,旁听主讲教师的实验讲解,必要时协助板书并讲解;
四、实验过程中观察学生的操作是否规范,记录数据是否及时、准确、完整,检查学生的原始记录;带教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五、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清理实验台面,做好卫生,关好门、窗、水、电,与实验主持或中心技术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带教岗位;
六、及时批阅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在记分册上给出成绩,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与主讲教师、实验主持或中心技术人员联系;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备课和讨论;
七、认真完成“带教情况记录”,此记录需包括本人的预习报告、教案、当天学生实验的情况、出现了什么问题、如何解决等等,助教工作结束后需上交此记录本给实验主持,作为助教考核的成绩依据。
北京大学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二零一零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