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科室仪器设备保管员责任制
一、对本室仪器设备的管理要认真负责,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要敢于管理。
二、对本室仪器设备卡片要集中保存,对分散在他人手中的卡片要及时追回。
三、定时自查本室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做到卡、物相符。
四、对本室各种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预算经室主任签字后,仪器保管员再签字然后及时上交至设备科,领物时应随使用人一起去设备科办理出库手续。
五、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贴好标签,保存好卡片。
六、借出仪器要办理借出手续,督促借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仪器归还。监督借用人不得将仪器转借他人,否则仪器保管员有权将仪器收回。
七、在借用仪器时,要先让借用人检查好仪器是否正常;在还回仪器时,由仪器保管员认真检查,如有问题,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并安排维修事项。
八、重点管理好本科生设备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并保证用于本科生教学,不能他用。
九、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仪器正常使用。
十、对科研、研究生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有权监督检查,保证卡、物相符,对不经保管员借出仪器者,应提出批评并追办借出手续。
十一、调出仪器设备(只限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本科生、研究生经费购置的仪器研究室无权调出)必须经室主任同意,由接收仪器方办理转卡手续后,接到设备科开出的“回执”,方能将物调出。
十二、报废仪器设备时,统一组织好室内的报废工作,报废手续要齐备。
十三、发现本室仪器设备丢失,及时追查原因或报案。
十四、对本室自购及外单位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到设备科办理入、出库手续。
十五、更换设备保管员时,要办理转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任。
药学院 2007 年11 月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