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设立专人管理本室的仪器设备,设备卡片必须集中存放于室设备保管员处。有计算机的科室应做到计算机管理。
二、各室要尽量做到保管人员的相对稳定,这样便于对本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提高保管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各 室人员要积极支持保管人员的工作,严格遵守有关仪器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本科生教学设备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由室保管员统一保管,保证用于本科生教学,不能用于研究生和科研。
五、借出仪器设备(本科生、研究生、科研)一定要通过本室仪器保管人员,要认真办理借用手续。
六、对本室的仪器设备,人人都要爱护,不要乱丢乱放,不要随便转借他人。仪器损坏时,一方面要通知仪器设备保管员,一方面要及时维修。
七、由室调出人员(在院内调动),如要携带部分仪器设备,必须通过室主任和室保管员,经同意后,去设备科办理转卡手续,方能将物带走。
八、发现本室仪器丢失,及时查找或报案。否则按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罚款。
九、要报废仪器时,要通知本室设备保管员。由保管员统一进行本室仪器设备报废工作。
十、要更换仪器设备保管人时,应进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必须核对卡片及物,无差错后方可交接,否则以后发现问题,由接管人负责。
十一、对自购和外单位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通知设备保管员,并由保管员到设备科办理入、出库手续。
十二、各室应根据本室情况,制定出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药学院 2007 年11 月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