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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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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

1、管理模式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校、院两级管理的实体结构,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现设中心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中心主任由学校直接任命,现由药学院院长兼任,全面主持中心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等具体工作。

北京大学和医学部充分重视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对实验技术人员的晋职晋升专门进行规定,每两年在全校举办优秀实验室集体、个人和实验技术成果的评比,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实验人员钻研业务和安心本职岗位的积极性。学校和学院均设立专项经费长期定向用于实验中心的建设和实验教学的改革。

2、实验课程教学

实验课教学实行课程主持人和主讲教师负责制。各门实验课设立主持人,主持本门课程的建设和改革,带领同类实验课的主讲教师共同组织教学和研究,并对实验室管理和建设提出相应的要求。每门实验课具体由主讲教师负责组织教学活动,成立由教师和研究生助教组成的教学小组,在课程主持人的领导下,落实本门课程的建设,参与制定和修订本门基础实验课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随着“十二五”实验中心建设规划的实施和新实验教学模式的建立,学院也将探索成立实验教学委员会,以研讨、规划实验课改革的整体构想和课程体系,并统筹安排和协调理论课与实验课及各实验课间的相互关系。实验教学委员会还将对实验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教师进行考核。

3、实验教学师资队伍

中心实行实验主持人、主讲教师、助教、技术员岗位。实验主持人和主讲教师负责实验课程的设计与全程教学;助教协助主讲教师负责某一课程的实验教学、辅导;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课程的准备与安排、实验室维护与管理。

中心对主持人和主讲教师,采取院内公开招聘、择优上岗;对于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和没有实验课教学经历的在岗教师,学院要求均要从带实验做起;对于技术系列的人员提倡一专多能,新引进的实验技术人员则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先在各实验室轮换工作,然后才能相对固定在某一类实验室。

中心对技术员和助教每年制定培训计划,要求跟班听课,完成三倍量的预实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学分,同时通过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在职研究生培养不断提高技术员和助教学历层次。

学院积极采取政策性引导,吸引有科研课题和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参与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和改革,推动实验教学内容的不断完善。中心现有实验教师77人,每年接受研究生助教140余人,建立一支包括学科带头人、教授、副教授、主讲教师、技术人员和助教等各层次通力合作的教学团队。

4、实验室空间及仪器设备

实验室管理以优质服务于实验教学为核心,中心内各类教学资源实行集中管理和共享,集中采购实验物资和仪器设备,统一调配教辅人员。

实验室按功能分类,按照教学任务不但完成各个学科的实验教学课程,而且能够做到功能的集成,完成化学、药学和生物学等跨学科实验,有利于综合实验的开展,提高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

中心建立开放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实验课程负责人和实验教师开放,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成教学成果。对有能力和兴趣的大学生开放空间、药品和设备,满足他们创新实验的需求。

总之,学院根据北京大学和医学部教育教学一体化和教改“新途径”要求,全面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出台针对实验教学和实验中心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探索满足新时期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验室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形成完整的规则体系,为实验中心今后深入健康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