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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2-05-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安 全 责 任 书

   为确保学院稳定、平安、有序,为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学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治安、消防、交通等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防火安全、安全生产、校园治安、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与药学院各系、室、所、中心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各系、室、所、中心安全工作实行系、室、所、中心主任(所长)、书记负责制,各系、室、所、中心主任(所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系、室、所、中心领导首先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加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系、室、所、中心及各实验室消防安全员。各系、室、所、中心正职领导对本单位有机化学试剂的存放量、试剂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执行不得在实验室内过量存放有机化学试剂的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实验室内存放的有机化学试剂,确保安全,不出事故。加强对实验室教师及学生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保证防火设施、设备齐全、正常有效,做到安全用电,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实行离开实验室前5分钟检查制度,检查水源、电源和门、窗、锁,做到5 分钟管大事。

   三、加强对实验室学生的管理工作,寒暑假期间留校的学生要进行严格登记,凡在实验室工作的学生均须提交申请书,由导师签字,经系、室、所、中心领导批准后,报院办备案。学生导师为安全责任人,每天要到实验室检查学生的实验情况,确保安全无隐患。

   四、加强防范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影响校园稳定的工作,各系、室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责,注意研究和排查可能产生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做好化解矛盾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各系、室、所、中心要安排好日常值班,领导要实行24小时带班,遇突发事件要做到靠前指挥,放假前将值班表报院办备案。

   六、加强报告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出现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立即上报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院办、部办、医学部保卫处)。遇紧急情况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系、室、所、中心主任(所长)、书记离京外出须向院主管领导请假。

   七、加强对师生员工遵守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严重违章,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在当日内向学院院办报告。

   八、加强对非在编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九、认真接受学院的安全检查及监督。

  

  药学院:(公章)                      系、室(所):(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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